
📌 本文 2026 年 10 月更新。法規與統計數字以 2026 年 10 月為準,費用以實際委託的代書與平台報價為準。
想賣房子的屋主,很多人第一個念頭是:要不要自己賣?
原因很簡單。賣方的仲介服務費通常是成交價的 4%,1,000 萬的房子就是 40 萬。這筆錢夠換一台車,也夠付新房子好幾年的房貸利息。
自己賣房子當然可以,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透過房仲。但真的動手之後才會發現,房仲平常做的那些事,自售一樣都要做,只是變成你自己來。
這篇把屋主自售要走的 6 個步驟、最常踩到的 3 個風險,以及自售和委託房仲的差別整理出來。看完你就能判斷,這 40 萬自己賺比較划算,還是交給專業的人處理比較划算。
本文重點
- 自己賣房子省得到的是仲介服務費,稅金、代書費、履約保證費一毛都不會少
- 自售要自己完成 6 件事:查行情定價、整理屋況、刊登、接電話帶看、談價簽約、過戶交屋
- 最大的風險不是賣不掉,是詐騙:2025 年有屋主自售,被假買方騙走 2,700 萬
- 自售也要負瑕疵擔保責任,漏水、海砂屋這些該說的沒說,買方事後一樣可以要求減價或解約
- 免費的「防詐三寶」:地籍異動即時通、住址隱匿、指定送達處所,自售前先去申請
自己賣房子,到底能省多少?

先把帳算清楚。以 1,000 萬成交、房子還有房貸的情況來看:
| 項目 | 委託房仲 | 自己賣 |
|---|---|---|
| 仲介服務費 | 最高 4%,40 萬 | 0 |
| 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 | 照繳 | 照繳 |
| 履約保證費(萬分之 3) | 3,000 元 | 3,000 元 |
| 抵押權塗銷 | 有房貸就要付 | 有房貸就要付 |
| 刊登廣告 | 房仲負擔 | 自己付(591 等平台多為付費刊登) |
| 自己請代書把關 | 多半不用另請 | 建議另請,簽約費約數千元 |
| 帶看、接電話的時間 | 房仲處理 | 自己處理 |
所以自售真正省下的,就是那筆 仲介服務費。稅金跟你找不找房仲沒有關係,該繳的一樣要繳。賣房子實際要付哪些錢、1,000 萬賣掉最後能拿回多少,我整理在〈賣房子要繳哪些費用?〉。
另外要知道,4% 是法規的上限,不是固定價。內政部的規定是仲介向買賣雙方收的報酬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的 6%,常見的分法是賣方 4%、買方 1%~2%。服務費多少,委託前都可以談。
帳面上看,自售能省將近 40 萬。但這筆帳有一個前提:你自己賣,也要賣到跟房仲差不多的價格。
如果開價抓錯,比行情少賣 5%,1,000 萬的房子就少了 50 萬,省下的仲介費就不見了。反過來開太高,房子掛半年沒人問,每個月的房貸利息、管理費、房屋稅照樣在繳。
屋主自售的 6 個步驟

一、查行情、定開價
自售的第一步,跟房仲接案的第一步一樣:先知道這一帶的房子實際賣多少。
- 到內政部實價登錄查附近的成交紀錄,只比同類型的房子:大樓比大樓、透天比透天,屋齡、樓層、有沒有車位都要接近
- 到 591、樂屋網等平台看同類型的房子現在開多少
- 記得實價登錄是過去的價格,現在能賣高一點還是低一點,要看當下市場的買氣
開價、底價怎麼抓,我把方法拆成 5 個步驟寫在〈賣房子最大的問題就是定價?〉。台中各區最近的成交單價,可以看每月更新的台中實價登錄總分析。
二、整理屋況、拍照
買方第一眼看到的是照片。屋況乾淨、光線明亮、雜物收好,網路上的點擊率就會不一樣。
這一步要特別注意:自己賣房子,一樣要負瑕疵擔保責任。房仲賣房時要給買方看不動產說明書,自售雖然沒有這個規定,但漏水、壁癌、海砂屋、曾經發生非自然死亡這些事,如果你知道卻沒有講,買方交屋後發現,一樣可以依民法要求減少價金,甚至解除契約。
建議自己寫一份屋況說明,簽約時讓買方簽名確認,對雙方都是保障。漏水最容易吵起來,可以參考〈交屋後才發現漏水怎麼辦?〉。
三、刊登廣告
自售常見的刊登管道:
- 591 房屋交易網:曝光最多,屋主刊登多為付費方案,價格依天數與曝光方式不同,以官網為準
- 臉書社團:在地買賣社團免費,但貼文很快被洗下去
- 門口或陽台掛售屋布條:附近的人看得到,鄰居和親友常常是第一批詢問的人
文案記得寫清楚坪數、格局、樓層、車位、屋齡和開價。資訊越完整,打來問的人越精準,你接電話的時間也越少。
四、接電話、帶看
這是自售最花時間的一步。
刊登之後,電話跟私訊會一起來。一天 30 通電話,每通講 5 分鐘,就是 2 個半小時。打來的人裡面,有真正的買方,有隨便問問的,也有很多其實是房仲。
帶看也要配合買方的時間,常常是平日晚上或週末。有時候特地請假回去開門,才發現來看的是房仲,或只是順路看看。
帶看前,建議先在電話裡問清楚:預算多少、需要貸款嗎、要自住還是投資、什麼時候要搬。問不出來的,通常不是急著買的人。
五、談價、簽約
透過房仲買賣,買方出價會用斡旋金或要約書,由房仲在中間來回談。自己賣房子,就是你直接面對買方。
直接談的好處是沒有中間人,壞處也是沒有中間人:
- 有些買方會想,你省了仲介費,價格應該可以再低一點
- 被當面殺價時,很難冷靜判斷要不要讓
- 談好的條件(交屋日、留下哪些家具、屋況怎麼處理)沒寫進合約,之後就是各說各話
簽約一定要找代書(地政士)。如果買方說「我有認識的代書」,你可以另外找自己的代書一起處理,也就是雙代書。多花幾千元,換一個站在你這邊看合約的人。
六、履約保證、過戶、交屋
簽約後,一定要做價金履約保證:買方的錢先進第三方專戶,等產權過戶、交屋都完成,才撥款給賣方。費用是成交價的萬分之 3,1,000 萬的房子賣方付 3,000 元。
接下來由代書辦理繳稅、過戶。房子還有房貸的話,買方的貸款撥下來後會先清償你的房貸,再塗銷抵押權。
最後是實價登錄。依現行規定,買賣案件由買賣雙方在申請過戶登記時一起申報;有委託代書的話,代書通常會協助準備申報資料。
自己賣房子最怕的 3 件事

風險一:詐騙集團專挑自售屋主
這是我最想提醒的一點。
2025 年有一則新聞:一位屋主自己賣房子,開價 3,200 萬。假買方說要幫女兒準備婚事,不殺價、14 天內就要過戶,還帶了代書到場簽約,先付了 500 萬現金。屋主交出印鑑證明、印鑑章、權狀正本和身分證。
兩個月後尾款沒進來,屋主才發現房子已經過戶給不認識的人,還被設定了好幾筆抵押,損失 2,700 萬。
律師提醒,詐騙集團特別喜歡找自售、而且沒有房貸的屋主,因為沒有銀行在中間把關。防範的方法:
- 核對買方的真實身分
- 委託自己的代書,或用雙代書
- 一定要做價金履約保證
- 印鑑章、權狀正本不要交給買方或對方的代書保管
- 房貸繳清後,抵押權不急著塗銷
另外,地政機關有免費的防詐三寶,自售前最好先申請:
| 服務 | 用途 |
|---|---|
| 地籍異動即時通 | 名下房地有買賣、設定抵押、預告登記等申請時,在「收件」和「登記完成」兩個時間點用簡訊或 email 通知你,也可以多設一位家人一起收 |
| 住址隱匿 | 申請後,別人調閱的第二類謄本上只會顯示部分住址 |
| 指定送達處所 | 指定地政機關寄送通知的地點 |
三項都免費,可以到任何一間地政事務所臨櫃辦,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上內政部的地政線上申辦服務申請。
風險二:開價錯了,房子就賣不掉
自售最常見的狀況,是用心裡的價格當開價。
開太高,買方連看都不來,你也拿不到市場的反應;開太低,房子很快賣掉,但少賣的錢可能比仲介費還多。
我寫過一個太平的真實案例:屋主委託了 22 家房仲,5 個月沒有任何人出價,問題就出在開價。過程寫在〈房子賣不掉怎麼辦?〉。
風險三:房仲上門、親友人情,時間跟心力被吃掉
就算廣告上寫了「仲介勿擾」,房仲還是會打電話、按門鈴。這是房仲正常的開發工作,但對屋主來說很困擾。常見的情況有這幾種:
「我有客戶要買,先簽給我」:有些房仲會先帶一組買方來看,讓你覺得房子很熱門,簽完委託後就沒有下文。
「我不收你仲介費」:聽起來很吸引人,但仲介費是房仲的收入,不收賣方的錢,就是要從買方那邊收,或是想先簽下委託再說。賣方不付錢,房仲替誰爭取價格,你要想清楚。
親友剛好是房仲:親友看到你的售屋廣告,開口說要幫你賣,不好意思拒絕就簽了。但你不一定知道他的銷售能力,賣不掉的時候,連催都不好意思催。
一口氣簽給很多家:簽給 10 家、20 家一般委託,看起來曝光很多,實際上可能每家都只是掛著,沒有人認真規劃怎麼賣。
如果已經被房仲電話、上門打擾到受不了,可以直接告訴對方:「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2 項,停止利用我的個人資料。」這一條規定的是,當事人拒絕接受行銷時,業者就應該停止利用他的個資行銷。
自售和委託房仲,差在哪裡

| 自己賣 | 委託房仲 | |
|---|---|---|
| 仲介服務費 | 省下來 | 賣方最高 4%,可以談 |
| 行情與開價 | 自己查、自己判斷 | 房仲整理行情資料,跟你討論開價和底價 |
| 刊登與曝光 | 自己付費刊登 | 房仲負擔廣告,還有同店同事、同業配件幫忙找買方 |
| 接電話、帶看 | 自己來,要配合買方時間 | 房仲處理,帶看後回報 |
| 談價 | 直接面對買方 | 房仲在中間來回談 |
| 合約與產權 | 自己找代書把關 | 房仲要提供不動產說明書,並協助代書、履保流程 |
| 防詐 | 全靠自己 | 多一個人幫你確認買方身分與流程 |
比較適合自己賣的情況:買方是你認識的人(親友、鄰居、租客),價格已經談好,只需要代書和履約保證把流程走完。這時候委託房仲,能幫你做的事確實不多。
比較適合委託的情況:你沒有時間接電話帶看、不熟悉這一帶的行情、房子屋況或產權比較複雜,或是想在一定時間內賣掉。
一般委託和專任委託要怎麼選,我在〈賣房子最大的問題就是定價?〉裡用一張表比較過。
決定委託的話,從簽委託、帶看、出價到交屋的完整流程,可以看〈賣房流程 7 步驟:從委託到交屋要多久?〉。
如果你是買方,想跳過房仲直接跟屋主買,風險我寫在〈直接跟屋主買房比較省?〉。
決定找房仲的話,怎麼挑

看人,不要只看品牌
根據內政部統計,到 2026 年 2 月底,全台不動產經紀業(含仲介與代銷)有 10,236 家。2025 年台中的仲介店淨減了 70 家,是六都裡減最多的。
除了少數直營品牌,大部分房仲品牌都是加盟店。同一個招牌、不同老闆,做法可能完全不一樣,同一家店裡不同業務的風格也不一樣。與其看招牌,不如看眼前這個人怎麼做事。
問清楚「團隊聯賣」
房仲常說「我們團隊很多人幫你賣」。你可以反問 3 個問題:
- 你們的委託庫存有多少?
- 最久的賣多久了還沒賣掉?
- 那些賣不掉的,原因是什麼?
如果一個品牌有 1,000 位業務、每人手上都有委託,其他 999 個人為什麼要賣你的房子?答案通常很實際:你的房子條件剛好符合他客戶的需求,或是價格合理。團隊再大,價格不對一樣賣不掉。
委託前,看他給你的行情資料
好的房仲在簽委託前,會先給你整理過的行情資料,而不是憑印象說一個數字。我在接案前會做一份房地產銷售報告表,內容包括:
- 鄰近成交行情:從實價登錄挑出附近同類型的成交紀錄,整理出這一帶的行情區間
- 市場開價:比對各房仲品牌與 591、樂屋網等平台上同類型房子的開價
- 買方認知價格:從買方的角度看,這間房子大概會被出到什麼價格
- 屋況因素:裝潢程度、瑕疵狀況對價格的影響
- 開價與底價的分析參考:把以上資料整理在一起,讓你決定開價和底價
要特別小心的是,我們也遇過有房仲拿實價登錄的成交紀錄給屋主看時,把價格改得比較低,目的是讓屋主用低價委託,再快速轉給投資客。所以拿到行情資料,最好自己也上實價登錄查一次。
銷售策略和回報講不講得清楚
好房仲應該在接案時就說清楚:房子要放在哪些平台、文案怎麼寫、屋況要不要先處理;如果 1~2 個月帶看很少,要怎麼調整文案或價格。一開始沒講清楚的,後面通常也不敢講。
委託之後,回報也很重要。只傳一張照片說「今天有人來看」,你無法判斷市場反應。我回報時會告訴屋主買方的基本背景、看屋時的反應和問了什麼問題,判斷他是真的有興趣,還是只是來看看。
另外,我接受委託時,會先幫屋主到地政事務所申請住址隱匿,降低其他房仲直接找上門打擾的機會。
常見問題
自己賣房子要付仲介費嗎?
不用。仲介服務費是委託房仲才要付的報酬,自己找到買方、自己成交,就不必付。但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、代書費、履約保證費這些,自售一樣要付。
屋主自售一定要找代書嗎?
法律沒有強制,但非常建議。買賣合約、繳稅、過戶、塗銷抵押權都牽涉法規和期限,代書的費用跟房子的價值比起來很少。如果買方指定他的代書,賣方最好另外找自己的代書一起處理。
自己賣房子,實價登錄誰申報?
依現行規定,買賣案件由買賣雙方在申請過戶登記時一起申報,不是過戶之後才申報。有委託代書的話,代書通常會協助準備申報資料。
賣方仲介費一定是 4% 嗎?
不一定。法規規定的是上限:仲介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報酬合計不能超過成交價的 6%。賣方 4%、買方 1%~2% 是市場常見的分法,實際多少可以在委託時談。
自售怎麼避免被假買方詐騙?
確認買方身分、找自己的代書、一定要做價金履約保證,印鑑章和權狀正本不要交給對方保管。另外先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免費的地籍異動即時通,名下房子一有登記申請就會通知你。
我的想法

自己賣房子不是不行。買方是認識的人、價格談好了,交給代書加上履約保證,自售就很合適。
但大多數的情況是,屋主想自己賣,是因為不想付那 40 萬。真的開始賣之後,才發現要自己查行情、接電話、帶看、被殺價,還要擔心遇到詐騙。省下來的錢,有時候會用另一種方式付出去。
所以我的建議是:不管最後要不要委託,先把行情弄清楚。知道這一帶的房子實際成交多少,你就能判斷自己賣有沒有勝算,也不會被開高價搶委託的房仲牽著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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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法規與統計數字為 2026 年 10 月的情況;代書、刊登平台的費用各家不同,以實際報價為準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