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房價暴漲,很多父母利用贈與免稅額方法,幫小孩出頭期款減輕買房壓力,同時節稅。依照規定,父母各有244萬免稅額,合計488萬元。很多人以為,只要給小孩不超過這個額度,就可免稅,事實不然。
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,免稅額是一人244萬,而不是用合計來算。近日就有一位省吃儉用的父母,幫兒子出頭期款,但因給錢方式不對,雖然只幫小孩出300萬元,還不到400萬,卻面臨5.6萬元贈與稅。
情況是這樣。鄭文在說,小孩想買的房子,總價約1500萬元,二成自備約300萬元,父親決定幫忙出自備款,其他銀行貸款由小孩自己分期付,藉此讓兒子知道賺錢不易,有責任感,也學習理財。
簽約時,雙方約定先付簽約款150萬元,等過完戶,銀行貸款下來,再付另外150萬元。
一切都很順利,父親在簽約當下,就開立個人支票面額150萬元一張,然後透過建經公司履約保證,存入信託專戶,等過戶完稅,銀行1200萬貸款下來,再付150萬元。
鄭文在說,很快的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核發了,按約定,買方應該給付第二次付款150萬元,由於第一次由父親開支票付款,買方希望比照前例,一樣以爸爸支票付款,並請他的事務所幫忙收取第二期支票150萬元後,存入履保帳戶。
鄭文在說,客戶直接匯入履保帳戶,可以省去票據交換的時間,客戶習慣這種交易模式,他當然樂意配合完成。
但是,他檢視一下買賣契約書,發現之前的第一期款價金150萬元,和第二期款價金150萬元,都是以爸爸開支票給付,合計300萬元,以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計算,超過56萬元,依照贈與稅率10%計算,買方將必須繳納5.6萬元贈與稅,立刻善意提醒買賣雙方此一情況。
鄭文在表示,客戶聽了當場咋舌,問我們該怎麼辦?但其實不難,只要將第二筆款150萬元,由父親先贈與母親,夫妻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免課贈與稅,再由母親將150萬元贈與給兒子,然後存入履約專戶。
這樣一來父親、母親各贈與150萬元,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:贈與人在同一個年度內,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,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。
鄭文在表示,要幫小孩置產,記得善用夫妻之間的贈與稅,免課贈與稅,依照目前贈與稅免稅額是244萬元,只要轉個彎,購屋自備款在488萬元內,都不會被課徵贈與稅,這也是在高房價下,父親幫子女置產的好方法。